杭州碎尸案細節(jié)(杭州碎尸案細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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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來女士和許某是二婚家庭,許某想將來女士名下的一套房產送給自己跟前妻生育的兒子,可是來女士并不同意這個想法,于是夫妻二人產生了很深的矛盾,許某因此而將妻子殺害。
這起慘絕人寰的殺人案發(fā)生在2022年7月5日的凌晨,犯罪嫌疑人許某趁著妻子熟睡的時候將其殺害,并且將來女士的尸體分開進行處理。他先是將一部分身體組織扔到了馬桶里面,這一部分的身體組織順著下水道流入了化糞池。而說起許某殺害妻子的作案動機,更是讓人感到非常氣憤,許某在迎娶來女士之前曾經跟其他的女子結過婚,并且生育了一個兒子。
由于許某的兒子將要結婚,所以他提議將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給自己的兒子,可是來女士并不愿意這樣做,所以夫妻二人為此發(fā)生了爭執(zhí)。受害者的女兒在事發(fā)的時候就在家中,但是他沒有聽見任何聲響,也不知道媽媽去了哪里。許某將妻子殺害以后就報了警,表示妻子失蹤了。警方調取了小區(qū)周邊的所有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來女士在事發(fā)前一天與小女兒回家以后就從來沒有出過門,所以警方將懷疑的目光投向了許某。
警方認為許某的作案嫌疑非常大,所以就將他抓捕起來進行訊問。除此以外,警方還對小區(qū)的化糞池進行了多次檢驗,在里面找到了被害者來女士的一部分身體組織,警方由此判斷來女士已經被殺害。許某面對鐵的證據也不得不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可是許某說自己還有一個女兒需要撫養(yǎng),所以他希望法院可以網開一面。但是由于許某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而且手段非常殘忍,所以法院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都判處了許某死刑。
杭州碎尸案,許某某是怎樣騙過了警犬的鼻子?杭州碎尸案,不得不說是個教科書版的案件,作案人手段之老練讓人嘩然。
他深知,如果事情敗露肯定警察會找上門,所以他把作案現場處理到了極致。
警察曾經透漏了一個細節(jié),他購買了一瓶洗潔劑,按理說一個大男人,不會無緣無故去購買這個東西。
洗潔劑的去污清洗的效果超乎想象,他為了徹底清洗竟然用了兩噸水,可見他用心良苦。
兩噸水加上洗潔劑,足以把家里,所有包含來女士血跡和氣味的東西完全處理掉。
再加上清潔劑清洗以后會留下特殊的味道,這味道也足可以瞞天過海。再加上來女士被沖入了化糞池,化糞池里強大的氣味足可以掩蓋來女士的味道,所以警犬的作用不大。
本來來女士家里,到處都是來女士的味道,讓警犬無所適從。
還有一個版本,說警犬第一次進許某家里的時候,許某和他女兒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馬桶那里著急的打轉,當時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警察第一感覺就是被碎尸了,血跡可能通過馬桶流出去了。……
……
……
然后他們不動聲色的繼續(xù)搜索,走訪!最終在抽了幾十車的化糞池里終于找到了尸塊。案件最終告破。
杭州來女士失蹤案中,還有很多疑點沒有公布出來,因為目前案子還在調查之中,率先公布的話很有可能被有心之心找到漏洞,而且目前許國利雖然承認了,但也隨時可以翻供,因此相關人員還在積極尋找更多的證據,來證明許國利的罪行。
疑點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許國利如何騙過了警犬的鼻子。
許國利曾經購買過洗碗精,很可能用于清洗殘余味道
我們日常生活中都有用過洗碗精,這是一種強去污而且有很大香味的清潔劑,它最大的好處就是既可以掩蓋味道,還不易讓人生疑。
經過訓練過的犬,嗅覺非常靈敏,它們可以聞到十分微弱的氣味,用來進行分辯。
研究發(fā)現,人類鼻腔中的嗅覺細胞只有500萬左右,主要是因為人類鼻腔也比較短小。不過狗因為鼻腔比較長,褶皺比較多,嗅覺細胞是人類的幾百倍,可以達到上億個。
這嗅覺細胞比較多,嗅覺靈敏,它們可以輕易識別環(huán)境中的各種氣味,即使被稀釋很多倍,依然可以輕易的識別。
但狗嗅覺卻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就是會把其他味道放大,如果環(huán)境中別的味道足以讓警犬討厭,警犬就完不成這個任務了。
基于此,許國利曾經購買過洗碗精,是不是就能說得過去了呢。
大量清水沖洗,也可以掩蓋氣味
雖然沒有確切的消息到底用了多少噸水,可是如果用大量的清水沖洗,那么有味道也依然會被掩蓋沖掉的。
清洗的話,如果再搭配一點去污能力強的洗碗精,那么味道更容易被處理,警犬聞不到也就在所難免了。
警犬的鼻子最討厭刺激性強的物體,如果提前用味道更大的東西進行遮蓋,那么警犬的嗅覺很有可能會短時間失效,讓警犬失去作用。
總之,防備警犬最好的辦法就是處理現場,用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液體處理以后,味道幾乎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現如今已經證實了許國利購買過洗碗精,因此我個人認為,通過洗碗精清洗以后,是可以躲避警犬嗅覺的。
肯定不是騙過的,既然是警犬肯定以經發(fā)現了蹤跡,警方只是當時沒有公布出來,因為警犬發(fā)現了有異常動作,警方肯定有記載,警方也不會把每一個關鍵數據就豪無遮擋的發(fā)布出來,現場是碎尸了,沒有物證不能就說是許某干的,還需要找到物證,才能抓人。
許某報警時所說的是失蹤案,當時沒有確切的證據也不好抓人,因為警犬也只是有靈敏的嗅覺來判斷的,因為家中清洗的比較干凈,留下的也就是血腥,他丈夫報警時間跟碎尸時間也不久,他作案分尸也是在廁所進行,警犬有異常表現也不能判斷就是碎尸,因為來女士死時如果剛好碰到是生理期,廁所也會有血腥味,單看這一點不能直接抓人。
警犬當日沒有找到尸體和碎尸,也就等于沒有拿到有力證據,接下來就是排查其它方面的細節(jié),因為每一個排查都是非常認真,也就需要大量的時間,最后就是多方面判斷肯定是碎尸了,然后抽出幾十車的糞水才真正抓到有力證據,再加上那么多天的監(jiān)控和一些細節(jié)排查,許某某就是殺人犯,才力馬抓人。所以不是許某某騙過警犬,警犬有異常表現,沒有確切證據,尸體或尸塊就不好抓人。不是許某某聰明,警犬也不是騙過。
導讀
這起案件目前可以說是已經破案,7月25日杭州警方發(fā)布通報稱,犯罪兇手許某某已經認罪,他已經招供承認,是他自己趁著妻子熟睡時,將其殺害并分尸拋至于化糞池。杭州警方在經過25個小時不間斷對化糞池進行排查,對38車糞水進行沖洗篩選之后,終于找到了,疑似人體組織,在經過現場提取,DNA比對之后確定認定系來女士的人體組織,經綜合判斷來女士已經遇害。
毀尸滅跡
從這個角度來看,許某某殺妻之后為了毀尸滅跡,竟然對來女士進行分尸,手段極其殘忍,現在想起來都讓人細思極恐,后背發(fā)涼,許某某簡直就不是一個正常的人類,他為了得到來女士的所有遺產,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為了掩人耳目,許某某在案發(fā)之后,接受媒體采訪時還聲稱,他的妻子來女士很可能出去幾天散散心就回來,找不到就不用找了。
看到許某某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表情,淡定自如,確實讓所有網友都感覺到此人非常可怕,除了言語上的淡定之外,許某某竟然在一夜之間將其妻子殺害之后并毀尸滅跡,就連警方第1次到他們家里面尋找線索時,竟然沒有任何發(fā)現,要知道當時警方可是帶著警犬去進行搜索尋找的,而警犬可比人類的嗅覺靈敏上萬倍,這就帶來一個疑問,既然警方通報里說,許某某不是在別處殺害妻子,而是在自己家中,那么,許某某在家中殺人分尸,必然會留下血跡或腥味,警犬為什么都沒有發(fā)現呢?
許某某早有預謀
筆者認為,從警方的通報當中也能夠看出許某某殺妻是早有預謀的,在許某某在殺害妻子之前,勢必也深知,如果事情敗露警察會找上門,這一點在他作案之前大概率早已經想到了。所以,他才會在作案之后將現場處理到了極致,警方通報當中還有一個細節(jié),那就是,許某某在7月5日當天,購買了一大瓶清潔劑,按照常理來講,一個大男人在妻子失蹤之后,不會無緣無故的跑去購買清潔劑的,現在看來,許某某應該是使用了包括清潔劑在內的化學劑,把家里的所有血跡和腥味全部去除干凈。
由此可見 ,從警方的警犬沒有發(fā)現線索的這件事情當中就能夠看出,許某某的反偵察能力超強,當然,這可能與他有過當兵的經歷有些關系,在警方對他家的用水情況進行調查時,突然發(fā)現,7月5日當天,許某某家的用水量超過兩噸,這一點,立刻引起了辦案人員的高度警覺,要知道 ,警方在動用警犬都沒有在許某某家發(fā)現任何線索,而他家當天的用水量超過了正常用水量的數10倍,甚至有可能達到上百倍之多,這一點本身就很不正常,在許某某沒能給出合理解釋的情況之下,那就只能說明,許某某家當天勢必向下水道當中沖進去了很多東西。
使用化學藥劑
現在看來,這兩噸多水的用水量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許某某用包括清潔劑在內的化學藥劑來清洗家中血跡和腥味的,再將所有的血跡和氣味全部處理完之后,許某某家中也只會留下化學劑的味道,所以,就算警犬在他家中進行了搜索作用也是不大的,畢竟,來女士已經被許某某沖進了化糞池,而化份池里面的氣味,足以掩蓋掉來女士的體味。
總結
好在,警方很快就從不正常的用水量當中尋找到了突破口,因此 ,辦案人員迅速對該小區(qū)的化糞池進行排查作業(yè),再經過長達25個小時,對38車糞水進行沖刷篩選之后終于找到了疑似人體組織,經過提取DNA對比之后,最終確定系來女士的人體組織,至此,警方已經判定來女士遇害,而最大的作案嫌疑人顯然就是許某某,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許某某也不得不認罪伏法,雁過留聲,魚過留痕,只要許某某犯案,勢必就會留下很多蛛絲馬跡,只要警方尋找到一個突破口,許某某的罪行勢必就會敗露,他也必將為自己的罪惡行徑付出法律的代價。
杭州碎尸案已經被警方偵破,被害人來女士死于丈夫許國利之手,這里說到許國利在殺人后進行碎尸處理,并且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許某是在家中衛(wèi)生間進行的碎尸,可是警犬竟然沒有發(fā)現,這很不符合常理。
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首先,許國利肯定做的非常仔細謹慎,現場被處理的像是沒發(fā)生過任何事一樣,這點從許國利的背景就能看出來,他完全有這個能力。首先他是做養(yǎng)殖及處理鴨子生意的,殺生對他來說完全不是什么問題,也不會有太多的心理負擔,還有鴨子有很大的腥味,許國利可能會有某些化學藥劑能清除氣味
許國立處理尸體是在衛(wèi)生間里進行的,本身衛(wèi)生間空間就小,門關上后再鋪上塑料皮之類的東西防止血液亂濺,那么在外觀上就很難看出有血跡了,后面只需要用大量清水配合消毒液,空氣清新劑等就能讓衛(wèi)生間里的氣味被掩蓋。
說完了兇手可能會做的掩飾手段,再來說說警犬這邊,警犬按道理來說不可能聞不到沒有血腥味,即使你做的再好,但是在短期內就是有味道,警犬沒有發(fā)現,我想可能跟當時警察沒有往殺人碎尸方面想有關,畢竟警犬不是人,憑著一點點淡淡的味道也不會有太大的反應,所以就被兇手躲過去了。
只能說狡猾的許某手段太高明,這個兇殺案是有預謀的,騙過幾只警犬對來說是輕而易舉的,甚至他也考慮過躲避警犬的搜查,做了準備。還有就是更多細節(jié)沒有公布出來,只有大家想象力了。他為何能騙過專業(yè)警犬,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警犬的鼻子有很多褶皺,增加了氣味的靈敏性,嗅覺高于人類幾百倍,警犬作為警方的偵破工具,確實作用很大,但是狗也不是萬能鼻子,不能過多的相信。警犬可以在犯罪現場根據犯罪人的足跡,氣味,物品進行鑒定和識別。但警犬在來女士的案件中,沒有發(fā)揮其作用。
第一,對血和肉的處理方式獨特。
犯罪人許某的殘忍手段極其殘忍,作案過程就是魔鬼的存在,一個正常女性100斤左右,血液10斤多,肉也就50多斤。他用枕頭窒息死亡后,拖進衛(wèi)生間放血,可以用盆子接住,再倒進沸騰的開水中,放入其他化學藥品,凝固后倒入馬桶中,用化學藥品處理后,再用熱水煮開,人的血腥味就消失了,當然還有碎尸的肉沫也是這樣處理的,肉熟了后在配合水流進下水道,這樣就可以躲避了警犬的嗅覺。
第二,用大量的水,洗潔精沖洗掩飾。
警方通報的作案現場是在他家的衛(wèi)生間,據報道許某6號在樓下曾經買過創(chuàng)可貼和洗潔精,并且那天晚上用了將近兩噸的水。這說明,許某現場碎尸后沖進馬桶以后,許某用洗潔精清洗,有現場消毒,再打開窗戶,這樣來女士的氣味就會變得很淡很淡,再加上天氣高溫,很快就氣味消失殆盡。三天以后才警犬才來現場識別,狗的鼻子再靈敏,也很難發(fā)現。
許某密謀殺妻后,自我感覺良好,可如今偵查技術和破案水平如此發(fā)達,不會存在完美犯罪!警方在偵查的過程中,肯定有發(fā)現可疑之處,比如馬桶移動過位置,新舊接茬的膠水。還有就是警犬在衛(wèi)生間老是徘徊等等,所以警方早都懷疑他就是兇手了,只是沒有鐵證,不想打草驚蛇。最后動用32輛吸糞車,進過清洗和篩選終于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找到鐵證!才控制了嫌疑人許某。一場預謀的殺妻案真相大白!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今他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他是否后悔當初的行為呢?
我是 @關中向榮 歡迎大家評論,轉發(fā),謝謝!
許某某不可能騙過警犬的嗅覺,只能說警犬起到的作用有限。 警犬的嗅覺是非常靈敏的,相當于人類嗅覺的四十倍,嗅覺細胞達到兩億多個,可以分辨出兩萬到三萬種左右的不同氣味,因此說許某某想騙過警犬的鼻子是萬萬不能的。
如果許某某預先判斷警方可能讓警犬來偵查,提前知道警犬登場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高強度刺激性化學藥品,讓警犬的嗅覺失靈。
許某某用了兩頓水和一瓶洗潔劑,把家中徹底的大清洗了一遍,清洗的重點,也就是處理尸體的衛(wèi)生間這個地方,至于臥室,客廳廚房,許某某不可能把清洗重點放在這些個地方。
清洗后,許某某絕不可能在使用刺激性化學藥品重新布置在衛(wèi)生間內,所以,許某某根本就想不到警犬來到家里進行偵查。
清潔劑的氣味刺激性不大,所以也不會影響警犬的嗅覺,許某某在碎尸過程中,一定會采取措施,讓血跡不會濺射到地板上,即使濺射也是極為稀少,而所有的尸體殘骸,都會經過馬桶沖入下水道,處理尸體后,在經過多次的大清洗,血跡一定是處理的極為干凈,留下的氣味也就微乎其微。
當警犬來到許某某家中偵查時,許某某的妻子來女士會在家中的臥室,廚房,客廳都留有氣味,而且來女士的氣味會存在相當長的時間,因此,警犬可以在整個房間內,無論是臥室,客廳,廚房都能嗅到來女士的氣味,在衛(wèi)生間也能嗅到來女士的氣味,甚至血腥的味道。
警犬擅長的是根據氣味尋找物體,或者長距離根據氣味追蹤物體,比如尋找毒品,長途追蹤嫌疑犯。
可是,來女士就在家中消失,如果是一個小物件藏在家中,或者還有零碎的尸骸藏在家中,警犬百分百能夠追蹤到,但是來女士已經被碎尸后,全部從下水道處理掉,警犬就已經失去了任何目標,即使警犬嗅到了洗手間里,馬桶里有來女士的氣味,圍著馬桶打轉,人們只能猜測,來女士生前來過衛(wèi)生間,也不可能懷疑來女士被碎尸后,是從這里沖走處理掉的。
因為警犬不會說話,只能用嗅覺告訴主人,來女士到過衛(wèi)生間,如果來女士從家里走出,警犬通過嗅覺就會知道,來女士已經離開了自己家,如果警犬沒有嗅到來女士離開過家門,就等于告訴了警察,來女士沒有失蹤,可能是在家中被害。
而且通過小區(qū)監(jiān)控視頻,都可以證明來女士沒有離開過小區(qū),但來女士人卻失蹤了,警犬又通過嗅覺,沒有找到來女士離開自己家的蹤跡,此時警察完全可以懷疑許某某有謀害自己妻子的嫌疑,而且就是在家中。
總之,警犬不可能追蹤到來女士被碎尸的蛛絲馬跡,但警犬一定會表示出,沒有嗅到來女士離開家的蹤跡,這就給警察一個證明,來女士從始至終都在自己家中,但人失蹤了,只能說明來女士在家中被害,尸體被處理,因此說警犬在此案中,也起到了一些作用,間接證明來女士沒有離開過自己的家,這一點就足夠破案了。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很多人確實也有這樣的疑問。
在警犬來之前,有一個時間差。
犯罪嫌疑人交待:7月5號凌晨把妻子悶死,但是當時沒有分尸,而是在早上把女兒支開后進行分尸。
在7月6號傍晚六七點,許某和大女兒一起去報的警。
這個時間段就是在7月5號的早上到7月6號的傍晚,三十幾個小時之內,他要把尸體全部處理完,并做好全部的善后工作。
為什么許某能夠騙過警犬的鼻子,在這里作一些大膽的推測:
1.警犬是干什么?警犬就是搜尋氣味,輔助公安發(fā)現線索,進而破案。
有人說警犬是先去來女士家,聞了來女士衣服氣味,再出去搜尋的來女士蹤跡,我覺得有一點說不通,警犬是訓練有素的,血腥味肯定聞過,對此很敏感,這是它的工作范圍之一,不可能家里有血腥味,而無動于衷。
唯一的可能就是,許某把衛(wèi)生間的門關上了,而衛(wèi)生間里面的血腥味已經被他處理的很淡很淡,幾乎聞不到,所以騙過了警犬。
2.他養(yǎng)過鴨子,跟殺鴨子一樣,很有可能是在衛(wèi)生間的地上鋪上一層薄膜一樣的東西,然后在薄膜上進行解剖,這樣就減少了血跡留在衛(wèi)生間地板上的機會。
3.殺過鴨子的人都知道,鴨子的腥味很濃,許某知道用化學物質消除血腥味,很可能買一些的藥物或者化學試劑,既能快速溶解人體組織,又能消除血跡帶來的血腥味。
4.廁所里肯定用了大量的清洗液,用84消毒液和洗潔精進行里里外外清洗。很可能警犬來的時候,84味或者洗潔精味很濃,而血腥味又很淡,所以警犬聞不到。
不得不說犯罪嫌疑人許某,反偵察能力特別強。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了罪總會留下痕跡,警犬查不到,那還有別的蛛絲馬跡可以查得到。
警犬在這起案件當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因為在失蹤的來女士家里肯定到處都是來女士的氣味。
即便是衛(wèi)生間,有氣味也是正常的,警犬也沒有辦法告訴人有血的味道。如果說讓警犬遵循著味道找到罪犯拋尸的地方也不現實。
再加上案發(fā)當天晚上下了暴雨,氣味也就沖沒了。還有一點原因就是,罪犯肯定會用漂白液,等清潔用品來清理現場的。所以在這起案件當中,警犬沒有尋找到證據很正常。警犬往往只是用來搜查搜尋失蹤人口。
有人說許某做案手法十分高明,其實壓根就算不得高明。警方之所以用了二十天時間偵破案件,并不是因為是被許某給蒙蔽了。而是警方一直在尋找證據,從報案那一刻起,警方就已經把許某列為了第一嫌疑人,就已經在周邊調取監(jiān)控。
但是現在隨著法治的提升,警方辦案也更加要求合乎規(guī)則,不能因為僅懷疑就抓人,必須要找到證據。如果是40年前,很可能就是先抓起來打一頓再說,現在不會有這種事情發(fā)生了。
之所以說許某的手法不高明,就是因為這幾天看新聞也能看到國內外有很多類似的案件,都是丈夫殺死的妻子,碎尸,拋尸之后報警,無一例外的都被抓獲了。
這起案件的難點和耗費時間的地方就是在尋找受害人的尸體,因為小區(qū)地方太大,細細的搜查了幾遍,需要很長的時間。
許某是看似聰明智商高,其實是很愚蠢很笨的,現在在中國發(fā)生命案還能逃脫的概率幾乎是零。
杭州碎尸案, 歷史 級別的案件!許某的血腥與殘忍,讓人不禁隔著屏幕都發(fā)毛!
碎尸,2噸水,清洗劑,養(yǎng)鴨子……
警犬的氣味訓練應該是有針對性的,比如血腥味,人體的味道!來女士家里,來女士人體的味道肯定到處都是,這比較容易干擾。而血腥味,應該是警犬訓練的主要科目。那么,警犬到底有沒有在來女士家聞到血腥氣味 ,找到線索呢?
試想一下,許某作過幾年的家禽生意,一刀放血這活,對于他來說,應該是小意思了,那么來女士熟睡時應該是被悶死在床上。他不可以在臥室里分尸,而且警方也通報了,分尸的現場就是來女士的家里,那么,最方便的地方,就是衛(wèi)生間了。
一刀放血,2頓水,清洗劑……,三十多個小時里,這些足以慢慢消磨一些痕跡!給警察和警犬造成一定的難度
但是, 警方又怎么可能是吃素的!
【挑戰(zhàn)不可能】有一期節(jié)目就是介紹的警犬的!節(jié)目中,主持人把一滴血滴到水罐車里,里面有滿滿一罐水 (算不來都不止兩噸) ,充分攪拌后,裝了一盒帶血液的水,與其它沒有血液的水一起放到很多輛車里。專業(yè)訓練的警犬沖破重重阻力,成功地找到了那盒含有血液的水。可見, 能執(zhí)行任務的警犬,都是相當厲害的。
我想,即使許某用了兩噸水,用了清洗劑,還是留下了蛛絲馬跡的。
據說警犬第一次進許某家里的時候,許某和他女兒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馬桶那里著急的打轉,當時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后續(xù)也在馬桶周邊發(fā)現一些顆粒物,化驗出人體DNA,所以才會有后續(xù)的警察不怕高溫與惡臭,從38車糞水中找來女士被害的證據!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杭州碎尸案,在家?guī)槭?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么沒有發(fā)現?杭州碎尸案,在家?guī)槭?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么沒有發(fā)現?
題主問題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guī)槭?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么沒有發(fā)現?首先來女士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報警就是因為在7月6日,公司打電話給緊急聯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兒,表示說她母親,沒有來上班,所以才會他們才會選擇報警,來女士的大女兒確實不知道,這個實際無可厚非,因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結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兒的我覺得肯定是會聽到動靜的,不過我們根據這件事情過程來看,如果許某某也就是來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沒有準備好,確實不會做的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糞池調查,差點許某某就蒙混過關了,可見許某確實對于這件事情處理的確實很完美。
而小女兒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聽到肯定是正常的,許某某估計早就準備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藥,所以女兒睡的比平時要更死一些,這才會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來女士是在7月5日被殺害,而且當天他們家用水量2噸,可見許某某沖洗的是多么的干凈,以致于警犬都沒有發(fā)現。我們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們夫妻雖然是半路結識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兒在采訪的時候還在說,許某某為人不錯很有禮貌之類的,所以其實從剛開始報案的幾天,確實他們不會懷疑,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顯示來女士,肯定不會來開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許某某的嫌疑最大才開始懷疑。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來女士大女兒和父母沒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兒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親沒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報警,所以許某已經處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親家也不會發(fā)現,再者就是在他們眼里認為許某肯定是不會的,畢竟現在說出來估計很多人都不會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觀點和看法:
最關鍵的30個小時,手機最重要的就是許某作案的幾個小時,天衣無縫,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許某的長期計劃和安排,包括監(jiān)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對于殺害之后的處理方式,以及不發(fā)聲異響,不讓女兒發(fā)現,不讓鄰居發(fā)現,不讓警察發(fā)現等等,這些實際可以看出來許某的心思縝密,確實說起來不像是一起普通兇殺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確實反偵察的能力很強,所以身邊人沒有發(fā)現很正常。
回答完畢
杭州女子失蹤案已經確定來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剛開始網傳是在隔壁一戶人家分尸,后來通報這個消息不實。
如果在家分尸,其場景簡直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想象的。家里有個十一歲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殺死妻子,早上7點多孩子起來,估計能在毫不驚動孩子的情況下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能分尸完。
分尸那得多大的動靜而且不留一點痕跡?
所以我猜想,一開始并沒有處理尸體,可能尸體藏在家里某個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兒起來肯定要發(fā)現。
然后嫌疑人并沒有馬上報警,這樣給自己爭取了處理尸體的時間。他完全可以白天想辦法讓女兒出去玩或者去親戚家,這樣獨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處理尸體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給女兒的吃食里面下安眠藥,這樣就算弄出很大的動靜女兒也有可能不知情。
后面報警的時候說是失蹤,還暗示老婆有外遇,誤導警察往謀殺方向想,這樣他就有更充足的時間來處理案發(fā)現場了。
當然,跟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女兒可能隱隱約約知道一點,只是不愿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脅了她,比如說你要跟警察連爸爸也沒有了,會變成孤兒什么的,讓女兒在警察面前說謊。
至于大女兒根本沒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實,本案的這對夫妻,是湊攏班子,都是離異的二婚男女,來女士是先與許某某勾搭在一起,與前夫離異以后,才和許某某結成百年之好。
來女士,生前與前夫育有大女兒,大女兒判給前夫的;小女兒今年才11歲,三人有個新家庭。
婚后,許某某的戶口,關鍵政策才從外地遷入江干區(qū)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搖身一變,成了杭州的乘龍快婿,改變了許某某歷來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鈔票不夠用時,都是往來女士拿的,畢竟其手頭有上百萬元的拆遷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經濟條件較為寬裕。
來女士生前,許某某曾提出讓來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裝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給他與前妻所生的兒子作為結婚用房,有自己親生女兒的來女士未答應許某某這個不合常理的要求。
對此,許某某懷恨在心,為了霸占來女士的房產和銀行存款,就實施了殘酷的殺人碎尸行動,讓來女士活生生的一個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拋棄他處。
許某某作案時,肯定是瞞著小女兒的,也不可能將來女士的尸體讓其女兒發(fā)現,因此,在碎尸過程中,避開了小女兒,小女兒應該是不知情。
網絡上有些推文許某某威脅小女兒不能將其此事說出去,甚至對其打了鎮(zhèn)靜劑,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許某某利用以前做過魚粉生意的知識,可能使用了某種化學藥品,將來女士的身體組織搗鼓成了碎沫,利用廁所的下水道,迅速沖進了化糞池,部分骨骼被其帶到室外后分散拋棄。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務操作系統(tǒng)數據研判優(yōu)勢,提高監(jiān)控畫面鎖定來女士于7月4日17時04分,與其小女兒乘坐單元樓電梯回家后,未再次離開小區(qū)樓,為案件偵破指明了方向。
在獲知許某某家某天用了將近2噸自來水的數據以后,則集中力量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沖洗和篩查,發(fā)現有疑似人體組織,經DNA檢測確定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案件遂告?zhèn)善疲S某某被執(zhí)行刑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現在杭州碎尸案已經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種疑問仍困擾著廣大網友。
比如許某某凌晨如何獨自分尸、尸骨如何通過下水道拋進化糞池、如何在分解尸體時避開女兒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動靜和清洗案發(fā)現場。
這些疑問一個一個都沒有詳細的公布出來,只有網友不斷的猜測,各種柯南、福爾摩斯不斷涌現,各種離奇的分尸想法如雨后春筍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誰能辯出個所以然?
許某某演技堪稱一流,殺人后還能如此淡定,讓人不寒而栗。
杭州碎尸案,在家?guī)槭?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么沒有發(fā)現?
首先碎尸時間應當不到30小時,大膽猜測初步分尸的時間僅有5到6個小時左右,當晚他們一家還給女兒過了生日,到熟睡之際應當是到了凌晨,從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個小時,在此期間許某某完成了殺害、初步分尸的過程,早上許某某支開了女兒,想必是在進行第二段的拋尸。
凌晨分尸過程,女兒是睡著了,按照一般常理來說,小孩子睡覺比較深,不容易醒來,并且整晚也不用上廁所,所以這個時間段女兒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親殺害了母親,并且還分尸了。
其次重要的當天凌晨,許某某是肯定無法完成分尸的,大膽猜測,他只是將殺害的來女士分解了軟組織部分,切割成小塊利用下水道沖進化糞池內,想利用化糞池來分解這些軟組織到達銷聲匿跡的作用。
而人體除了軟組織之后還有骨骼,這些骨頭處理起來比軟組織難多了,在凌晨如果強行將骨頭弄碎,勢必會產生極大的響動驚醒樓上樓下的鄰居,所以大膽猜測,骨頭是白天繞開監(jiān)控被拋棄了。
而當天晚上,家里只有小女兒在家,而小女兒年齡尚小,對于母親的突然消失可能沒有大人那么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親下了狠手殺了她的母親,另外根據相關報道,許某某還曾支開過她女兒,這就更加確定了女兒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些猜測,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報確定,現在失蹤案變成了預謀分尸案,令人震驚之外留給我們的是半路夫妻該如何平安相守度過下半輩子,自古有句老話“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許某某殺害妻子的動機是什么,他對枕邊人下手,可見心有多狠,法律不會放過他,最后等待他的將是嚴懲。
首先大女兒是來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們在一塊住。 來女士不見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發(fā)現碎尸痕跡。
小女兒據嫌犯供述,分尸的時候將小女兒支出,所以也不知道這個分尸過程。
根據后來報道來女士和這個嫌犯以前有過戀情,各自結婚又離婚。 根據來女士的前夫所述, 來女士為了和他離婚打了兩場離婚官司,而且揚言不離婚就把錢花光,并且網貸。
與此同時嫌犯也是威脅前妻離婚,并說出不離婚讓你活不了的話語。 據知情人張女士的介紹 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錢,當時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額給他,這個嫌犯直接掛斷電話。 在一年之后,相見還對此耿耿于懷,并嘲笑張女士小氣。 可見這個人是個記仇極深的人,而且善于偽裝。 從他面對鏡頭的坦然,還引導警察往失蹤方向想,足以看出這人之陰狠。所以這次謀殺可能是早有預謀。
一個人在處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現場處理的這么干凈,并且裝作沒事人一樣,這不能說內心強大了,而是內心扭曲。
據周圍人供述,雙方表面上是比較恩愛的。來女士在婚姻重組后肯為其生下一女兒,也表示他們不是隨意湊合。
兩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給自己當婚房,來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 從前面張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周圍鄰居對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個不愛說話的人。可能就是這樣一個性格原因讓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認為來女士理應把一套安置房給兒子當婚房,但事與愿違。 糾結、矛盾讓犯罪的念頭在他心中滋生,最終走上不歸之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時要不是非得和前夫離婚也不見得遭來殺身之禍,留下年幼的女兒怎么辦?
來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兒表示愿意當其監(jiān)護人,最終是否可以成為監(jiān)護人還要得到其親屬同意。
更重要的是誰來陪這個小女孩走出這段陰影,對于成人來說這段可怕的經歷都是難以接受的,何況一個小女孩。 加上媒體的報道,這件事情的影響將被拉大,小女孩的未來之路該怎么走?
杭州碎尸案,在家?guī)槭?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么沒有發(fā)現?這個問題最有討論價值的是他的小女兒為什么沒有發(fā)現。因為他的大女兒(繼女)已經出嫁了,沒有和他們住一起,母親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親“失蹤”的消息,因為母親沒去上班,母親單位打電話通知她的,大女兒報警。
許某的11歲的小女兒和父母許某、來女士同住在一個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這個房子里把媽媽殺死了而且在廁所里用了30多個小時去碎尸,她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許某在殺妻子前,把安眠藥放到她們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著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許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殺死,具體怎么殺的?這個很簡單,用枕頭悶死,或者衣物繩子勒死都有可能。
殺死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對許某來說易如反掌。所有的聲音都被外面的雨聲淹沒,街坊鄰居們誰也沒聽到有什么異樣的聲音,小女兒在熟睡。
殺死妻子后,許某會把妻子的尸體先藏起來,床下應是不錯的選擇。他這時不會把妻子放在衛(wèi)生間更不會去碎尸。因為大晚上的不開燈根本看不到,沒法碎尸;另外,長時間開燈會被鄰居們看到,引起懷疑。
整整一夜小女兒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兒。據警方披露小女兒被許某支走了。這時鄰居們也陸續(xù)上班出門。許某開始繼續(xù)作惡,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丟進馬桶沖走,整整用了兩噸水。這中間用了30多個小時。小女兒30多個小時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許某提前交代好的。許某會偽裝心思縝密,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女兒這邊定是做足了功課。
那天許某把一切都處理的干干凈凈。后來警方調查,就連敏銳的警犬鼻子也沒有聞出異味。許某能做到這地步得需要多細心。
說實話這個許某把整個犯罪過程做的近乎完美。事發(fā)后積極配合警察尋找妻子,提供一切“線索”(假線索蒙蔽)淡定地和鄰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謊言都有漏出破綻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而正是因為那兩噸水的損耗,讓案件有了新的進展。
警察去化糞池搜索,多輛吸污車同時作業(yè),在38車糞水提煉里,警察發(fā)現了東西裝進一個黑色塑料袋,經DNA鑒定這些碎肉是來女士的,許某作為嫌疑人被強制拘留。
如果沒有來某大女兒的報警,沒有警察夜以繼日地調查,恐怕來某謀殺案就永遠沉入大海了。
許某落網,不止一次說:“我女兒怎么辦?……”可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雖然許某和來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幾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兒的份上,也不應該下狠手啊,許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兒,也許就不會如此了。更讓人擔憂的是他的小女兒,自己的親生母親被親生父親殘忍殺害,一輩子的心理陰影。而許某也終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總結:許某碎尸過程,他的大女兒已婚在老公家住,一無所知。對于他的小女兒,許某一定不會讓她看到,心思縝密的他不會讓更多的人牽扯進來,這樣更容易暴露,所以對小女兒選擇下藥和支走,無論如何不會讓她成為目擊證人。
杭州碎尸案成為時下 社會 熱議的焦點,人面獸心的丈夫釆取極其慘忍的手段,將自己的枕邊人殺害又碎尸。而在其廁所碎尸30個小時里,兩個女兒為何渾然不知,案情細節(jié)還需公安機關去取證確認,在此只發(fā)表個人看法。
從媒體上得知大女兒是來女士與前夫所生,但是案發(fā)當時大女兒并不在家,這樣可以肯定,大女兒不在案發(fā)現場,也就不會知道了。
那么據小區(qū)監(jiān)控視頻顯示,來女士跟小女兒購物回來,此后就再也沒有出現在鏡頭中,可以判斷小女兒此時是在家里面的。至于丈夫許某某把來女士殺害后,又在廁所碎尸30個小時,這其中肯定有大動作,而小女兒卻沒發(fā)現,我認為許某某應該這樣謀劃,殺害來女士后,先將其尸體藏匿起來,后又選擇在夜間,在小女兒進入熟睡后,才進行其慘無人道的碎尸行動。
這就是我個人的觀點,純屬假設。
忽悠一個11歲的孩子其實并不難,難就難在處理尸體產生的那種腥味,這個才是最難的,其實白天處理尸體,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這個難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時間把整個尸體處理的干干凈凈不留痕跡,這個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這也說明了他在就在尋找短時間內不出門能快速處理尸體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兒已經結婚,并沒有跟死者他們住一起,只有11歲的小女兒跟他們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歲的孩子睡眠質量好的,一般的小動靜不會容易驚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點點安眠藥,那就更不可能驚醒,嫌疑人殺人就不會造成孩子的發(fā)現,更不用說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兒了,這是肯定發(fā)現不了的。
晚上不處理尸體,因為晚上處理容易制造出來一些動靜,大半夜的這些動靜很容易會被一些人記住,一旦后面查起來就容易被懷疑,所以只能白天處理尸體,白天處理尸體造成的動靜其實很容易被別人當做做家務來對待,根本不會懷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對勁的地方,尸體死亡幾個小時就會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會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說沒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難,等孩子出去了才開始動手處理尸體,因為這是早有預謀的殺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處理尸體其實早就想好,按照計劃的步驟進行就可以了,不過工程量的確巨大,也肯定會拿過家禽的肉來試過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時間處理尸體這個不奇怪,畢竟計劃準備了那么長的時間。
掩蓋處理尸體產生的腥臭味,這個才是最有難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會產生噴濺物,在地上鋪上一層墊子,這樣地上也不會有身體組織留下,氣味這個東西怎么處理,這個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會在網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計劃的行為,這些其實都是可以完成和掩蓋的,沒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會動手,既然敢選擇動手了,就說明他準備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發(fā)現,只是再周密的計劃都會有漏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時間會處理尸體,且時間不能過長,許某某的碎尸時間肯定用不了30小時。
這種判斷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許某某經過了長時間的策劃和預謀,二是許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豐富經驗。
關于許某某是否有預謀,這個警方已經給出確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拋尸、應付各種詢問,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訪時,許某某表現的鎮(zhèn)靜自若,就是源于他對作案過程的自信。雖然也有不自然神態(tài),但還是心存僥幸。
有媒體報道,許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發(fā)前用現金購買的,如粉碎機(絞肉機)、手工鋸及各種清洗劑等。
也就是說,他在作案前已將大部分可能性都考慮了,當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關鍵的一環(huán),不能留下任何證據。
如果一件事情經過了長時間精心策劃,只要中間不出岔子,做起來應該是得心應手的。許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個是許某某以前在上海開過養(yǎng)殖場,經常宰殺鴨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讓現場不凌亂且證據少。
鴨子雖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結構與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樣放血,如何骨肉分離,怎么清洗以及絞肉等等。
有了長時間的準備和豐富的宰殺經驗,許某某就只等哪天動手了。
7月4日下午5點多,監(jiān)控記錄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時后的7月6日晚8點,被害人大女兒與許某某一起報警。
被害人失蹤后,許某某聲稱5日凌晨(4日晚)1點半妻子還在睡覺,等到5點半人就不見了,他為何強調這兩個點?
因為這個時候的被害人確實已經“消失”了,也就是說許某某4日當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現場。
被害人不高且比較瘦,體重應該有80斤,按人體結構劃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謂的人體組織。
對于一個有預謀的嫌疑人來說,處理這樣一具尸體應該不太費事,人體組織攪碎之后完全可挪開馬桶沖走。
骨頭則可以截斷包好,擇日分批在外面拋尸。許某某讓小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大女兒時,他已完全處理妥當。
也就是說,在7月6日傍晚之前,許某某還在陸續(xù)拋尸和清理廁所,直到他認為一切很完美時,才通知家人失蹤一事。
由此可見,在這數十個小時內,許某某的作案和分尸應該就在4日當晚,天亮前應全部結束,之后就是清理現場。
從時間上來講,許某某行兇和碎尸的時間可能只有幾小時,他應該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清理和拋棄骨頭上了。
那么,小女兒當晚在家,為何沒有發(fā)現異常情況呢?據警方披露,許某某在分尸前將小女兒支開了。
但沒有說具體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應是支到她自己的臥室了。如果是白天支開到外面,則會露出馬腳。
具體如何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兒當時被支開了。
再看大女兒,大女兒是被害者與前夫所生,并沒有與被害者和許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許某某處理妥當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兒用被害人的手機給大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下落。
直到這時,被害人大女兒才知道了母親“失蹤”了,隨后她與許某某報警。
起初大女兒懷疑是許某某干的,但許某某早有預案,立即表示出10萬元征線索,這才打消了大女兒的懷疑。
紙里包不住火,最終警方還是在廁所馬桶處發(fā)現重要證據,隨后打撈化糞池,最終得到人體組織,經DNA檢測,嫌疑人正是許某某。
綜上,許某某在碎尸時,小女兒被支開,大女兒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沒有機會發(fā)現許某某的犯罪行為。
其作案的殘忍程度就不說了,為什么能夠將一個那么大的尸體一夜之間處理掉還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謎讓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沒有用到30個小時,犯罪嫌疑人許某應該是 經過長時間的準備,在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動手的。
選擇在下大雨的雨夜殺人,肯定是連夜處理掉了尸塊和其他的痕跡。
網傳后來其小女兒上廁所發(fā)現有血跡,而誤以為父親許某在廁所宰殺鴨子。甚至還用手機拍照了。
關于小女兒為什么沒發(fā)現,11歲的小女孩肯定不會有懷疑父親殺害母親的能力,也很容易被親近的父親蠱惑誤導。甚至在殺人現場,小女兒或已被父親許某用某種方式讓其沒有辦法知曉。
關于大女兒為什么沒有在第一時間發(fā)覺,因為作為正常人的思維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時也沒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報案后許某還主動出十萬元懸賞費,這其中任勞任怨各處奔走尋妻的樣子,還讓人怎么去懷疑呢!
關于殺人碎尸肯定是在縝密計劃之下完成的,然后通過避開監(jiān)控的方式連夜拋尸,在天亮后回歸正常以隱藏異樣。
或許就像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獻身》一樣,根本就沒有高超的技術,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過我們現在還沒能想到許某是用怎樣的方式做到天衣無縫的,或許后期消息一出來,會驚呆眾人吧!
大快人心!杭州殺妻碎尸案兇手二審維持原判,知情人首度披露了哪些細節(jié)?鬧得沸沸揚揚的杭州殺妻案,終于塵埃落定。杭州殺妻案二審《終審》被告申訴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判處死刑。聽到這個消息后真的是大快人心!足以告慰被害人。法院判定兇手(丈夫)許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妻子來某某心生怨恨,故意剝奪其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喪心病狂的殺人犯
許某殺死妻子的手法簡直聞所未聞,喪心病狂。他是將妻子皮膚肌肉組織切塊分割后,再經絞肉機粉碎,通過衛(wèi)生間馬桶沖走。而人體腿骨等骨骼組織,是第二天用電鋸切割粉碎,再分頭扔到小區(qū)垃圾桶內。經公安偵查中發(fā)現,(用來粉碎妻子來某某)的絞肉機雖被被洗得很干凈,但是在機器左側的渦輪里面位置,細心的辦案人員發(fā)現很小一粒人體組織,比米粒還細小,經過提取鑒定后發(fā)現就是受害人來某某的。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預謀的
許某的殺妻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因為他前期做了很多準備。我覺得他殺妻碎尸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來女士所有的財產。來女士是許某的第二任妻子所以他們之間的財產并不是共有的,來女士的兩處房產都是她自己的拆遷房,這兩處房產都與許某無關。有傳言說他想給自己和前妻生的兒子要一處來女士的房產,但是來女士不同意,所以他才有了殺妻的念頭。
總結
總結
許國利作案手段殘忍之極,為家庭矛盾瑣事居然對共同育有一女的妻子痛下殺手,可謂毫無底線,道德淪喪,民憤極大,影響極壞,二審被維持原判(死刑)乃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殘忍殺妻,還妄想瞞天過海,幸好天眼昭昭,報應甚速。
杭州殺妻碎尸案始末5月14日杭州殺死碎尸案開庭審理,許國利以家有小女兒無人照顧為由,請求免除死刑的懲罰,案件擇日宣判。
2020年轟動一時的碎尸殺妻案,因丈夫殺人手法殘忍,殺妻后冷靜報案而讓網友們不寒而栗。
許國利和妻子因家庭瑣事和經濟糾紛積怨已久,在妻子睡前喝的牛奶中倒入安眠藥,趁妻子熟睡,膠帶封口,枕頭捂住口鼻十幾分鐘,致妻子來某利死亡,后將尸體拖進浴室進行肢解,能沖入馬桶的沖走,不便處理的帶到單位附近丟棄。
作案后,許國利正常上班,幾天后報警妻子失蹤,還接受了記者采訪,流利的說出妻子失蹤細節(jié),甚至失蹤的時間點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讓廣大網友懷疑丈夫有作案嫌疑,后來證實了網友的觀點。
在警方對小區(qū)的化糞池抽水幾天后,在里面發(fā)現了人體組織,經檢驗確為來女士的。而經過公布的攝像頭拍下的來女士的行蹤軌跡,來女士4日晚乘電梯回家后就再也沒有出來過,所以來女士的丈夫許國利有重大作案嫌疑。
這件案子終于有了結果,來女士遇人不淑,本以為初戀再次相遇會是天意,以為真愛降臨到自己身上,沒想到惡魔還是來到自己的身邊。
這件事情給我們的
1、學會識人,看人不能看外表,充分了解對方的人品,之前提到來女士前夫老實木訥,沒有情趣,許國利人長得帥氣,儀表堂堂,風趣幽默,過日子踏實本分最重要,平平淡淡為好
2、來女士平時性格急躁,說話做事不留情分,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因為在生活中你可能會遇到做事極端的人,如果觸碰到他們的底線,會對自己造成傷害。許國利提到來女士對他不尊重,因為他掙錢沒有她多,而且是外地人,生活開銷都是他負責,而且拆遷安置房也沒有寫他的名字,所以怨恨都是一點點積累起來的
3、夫妻之間要互相尊重理解,同時溝通很重要,好的溝通能使夫妻之間走的更加長久
許國利的積怨是很久的,在庭審時才說出來的,如果平時夫妻之間有了問題及時溝通,那么小的問題就會及時解決,不會發(fā)展成大的積怨,看這起案子殺人動機不是有深仇大恨,都是生活的瑣事造成的,如果及時解決,就能避免悲劇的發(fā)生。
[img]杭州許國利殺妻碎尸,在二審維持死刑原判后仍不懺悔,他為何要殺害妻子?相信已經有不少人都聽說了杭州許國利案,在了解了這起案件之后,很多人都對許國利的殘忍狠毒有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然而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兇手,卻在二審維持死刑原判后,仍沒有任何懺悔之意。要說許國利為什么會以殘忍手段殺害自己的妻子,我認為主要是由于許國利的妻子嫌棄丈夫是一個外地人,并且家中的地位,許國利也遠遠不如自己的妻子,再加上妻子獨攬經濟大權,所以才導致許國利最后對妻子動了殺念。
一、許國利的妻子嫌棄丈夫是一個外地人,是許國利殺害妻子的主要原因之一
雖然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距離已經無法成為婚姻的阻礙,但是依舊有些人秉持著歧視外地人的老舊觀念,就算這個人是自己的丈夫,也無法抵消外地人遠低于本地人的偏見。
在許國利殺妻案當中,許國利的妻子就非常歧視丈夫是一個外地人,正是由于看不起丈夫,許國利的妻子才會經常和丈夫發(fā)生矛盾。盡管夫妻之間發(fā)生矛盾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許國利和妻子卻從來沒有想過解決夫妻之間的矛盾,再加上許國利的外地人身份,使得許國利在妻子面前顯得十分自卑。
正是由于這樣的自卑心理,導致許國利和妻子的感情已經徹底消失,唯一剩下的就是,對于妻子的恨意,隨著對妻子的恨意不斷增加,許國利就做出了殺害妻子的決定。
二、許國利在家中地位遠低于妻子,是許國利殺害妻子的原因之一
在夫妻關系當中,確實有些女性的地位要明顯高于男性,盡管如此,這些女性在考慮事情的時候,也會充分考慮丈夫的感受,然而在許國利的家庭當中,他和妻子之間卻存在著無法調和的等級關系。
因為在許國利的家中,無論大小事都是由許國利的妻子拿主意,這使得許國利在家中根本沒有任何存在感,也許在表面上,許國利對此,顯得毫不在意,但是在心里,許國利已經開始埋怨起了自己的妻子。
由于在許國利家中,女高男低的這種地位關系從來沒有發(fā)生過變化,這使得許國利對于婚姻感情已經開始變得絕望,雖然從表面上,許國利殺害妻子是因為一時的沖動,但是長時間不平等的家庭關系,才是釀成這起慘案的主要原因。
如果許國利的妻子在家中能夠懂得尊重自己的丈夫,那么我覺得許國利斷然不可能對自己的妻子起了殺念。從許國利案發(fā)之后的那種表現就足以看出,許國利對于妻子的感情已經蕩然無存。
三、許國利妻子在家中獨攬經濟大權,是許國利傷害妻子的主要原因之一
很多男性朋友都認為,在家中如果不能夠掌握獨立的經濟大權,那么也就意味著自己在家中根本沒有說話的底氣。而許國利和妻子之所以會產生如此大的矛盾,就是因為家中的經濟大權被許國利的妻子一人把持。
當許國利需要用錢的時候,必須要得到妻子的認同,如果妻子沒有同意許國利的用錢需求,那么許國利就會十分怨恨自己的妻子,可以說,正是由于沒有獨立的經濟大權,使得許國利才會開始怨恨自己的妻子。
許國利之所以會下定決心殺害自己的妻子,也是因為錢和房子的原因,如果許國利的妻子能夠在經濟大權上,給予丈夫一部分權利,那么許國利就不可能走到如此極端的地步。
雖然在這起案件當中,許國利所犯下的錯誤無可辯駁,但是許國利的妻子其實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若是能夠早一點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矛盾,許國利和妻子的感情依舊可以維持下去,不過很可惜的就是,許國利和自己的妻子都沒有做到這一點。
總結
婚姻必須要懂得經營,很多夫妻就是因為不懂得如何經營婚姻,才導致婚姻最終以失敗告終。而許國利之所以會產生殺害妻子的念頭,就是因為許國利和妻子都屬于婚姻當中的失敗者,正是由于婚姻當中的失敗,才釀成了這起人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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