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件原因(曾春亮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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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在2021年12月23日的時候,曾春亮被執行死刑,因為他在江西犯了法,導致三人死亡一人重傷,很多網友也都比較關注這起案件,曾春亮在殺完人之后還逃跑了,不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被警察抓捕歸案,經過一審判決曾春亮被判處死刑,在12月23日的時候,這位兇手也已被執行死刑,但是他的家人卻不愿意領走他的骨灰。
一、因為他殺了三個人,并且導致一個人受到重傷
在2020年的8月8號,江西省發生了一起惡意傷人事件,最后鎖定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短短的10天之內他就殺了三個人,并且導致一個人受到重傷之前,故事的起因是因為曾春亮入室盜竊,最終照顧人家報警處理,因為警察一直在堅持不懈的辦案,所以也曾春亮覺得非常氣憤,就返回這個村莊,并且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在10天過后的8月13日早上,他又將一名村干部殺害,在殺完人之后還一直潛逃在外,不過經過警方的努力,最終將其抓捕歸案。
二、殺人事件非常惡劣
曾春亮之前就已經坐過牢,在出獄之后并沒有端正自己的態度,依舊入室搶劫,最終被屋主人發現而報警處理,但是因為報復他就將屋主人的父母兩人殺害,并且導致屋主人的外甥受了重傷,這起事件造成的影響也是比較廣泛的,在他的手上有三條無辜的生命,他被判處死刑也是罪有應得。
三、結束語
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大家犯了法就一定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所以大家一定要約束好自己的行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做事,千萬不要觸碰法律底線,要當一個善良的人,如果一直做一些違法的事件,那么就會像曾春那樣的下場一樣被執行死刑,甚至連家人都不愿意去接受他的骨灰。
曾春亮案死者家屬起訴警方發言人,起訴的原因是什么?記者從曾春亮案遇害者家屬處獲悉,江西樂安連環殺人犯曾春亮已被執行死刑。他們的代理律師侯士朝也證實了這一消息,稱自己剛接到宜春中院曾春亮案一審審判長電話,說曾春亮被執行了死刑。
曾春亮攜帶作案工具來到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一組被害人熊某美家,竊財未果,持螺絲刀將康某帥、熊某美劃傷后逃離現場。康家向警方報案,被警方四處追捕的曾春亮因此懷恨在心,曾春亮潛入樂安縣山碭鎮康家,并用鐵錘錘殺康某國和其妻熊某美,并重傷其外孫。
受害者家屬接到宜春中院電話,稱曾春亮已被執行死刑。被害人女兒康帥紅說,他的兒子在案發現場被砍傷,目前還在康復,“他現在習慣左手吃飯、寫字,右手右腳不像平常的孩子一樣靈活,系紐扣這種需要雙手配合的動作,他都不太適應。”康帥紅說,兒子的智力沒太受影響,就是言語有些影響。
轟動全國的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兩起案件疑兇曾春亮落網。數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經過連續數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盤查,當天下午在山碭鎮厚坊村西邊一座大山將曾春亮抓獲。
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盜竊一案,經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數罪并罰,決定對曾春亮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曾春亮不上訴。
在此期間,曾春亮還先后盜竊豪爵摩托車一輛、鼎彭三輪車一輛、力帆摩托車一輛,總計價值3135元。檢方稱,?經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精神醫學司法鑒定,曾春亮作案時精神狀態正常,其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曾春亮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img]曾春亮被執行死刑,他的作案動機是什么?曾春亮殘忍的連殺三人被執行死刑,作為一個亡命之徒,作案動機并沒有固定的緣由,心生不滿便能夠視別人的性命如草芥。
2020年的八月,康女士一家遭受了滅頂之災,在8月8日的當天,曾春亮 潛入家中,將康女士的父母殺害,并且將剛好在家的外甥也打成重傷。隨后,他們便迅速報警,警方也開始了排查和走訪最終鎖定了曾春亮,但是曾春亮在案發后迅速的潛逃了,在潛逃的過程中又將駐村扶貧的干部殺害。自此,曾春亮背上了三條人命。
隨后,他在警察的迅速堵截終被抓獲歸案,日前也已被執行了死刑,算是對這起案件有了一個交代。雖然案件已經落幕,但是對于被殺的人和家庭而言,依舊是巨大的傷痛。曾志亮的作案動機官方沒有明確的交代,但是在事情的起因和經過中,我們似乎能看見他從一開始是想要入室盜竊,但是卻被康女士的哥哥發現,并發生了肢體沖突。隨后,他警告康女士的哥。
如果報警,便會對家里進行報復,但作為正常人而言肯定會報警,以防自己再受傷害。于是,康家哥哥便報了警,警察也對案件進行了調查,只是沒有造成事實上的傷害,所以也沒有對曾春亮抓捕歸案,而后曾春亮 也履行了他所謂的“諾言”,進行了報復,再一次潛入康佳,將養老殺害了,潛逃的過程中又將扶貧干部殺害,最后他被判處死刑,并在日前被執行、。
這是亡命之徒最后的掙扎,因為對生活失去了信心和希望,以盜竊為生,而在被撞撞破之后,也依然沒有反省自己,使他人的生命如草芥,奮起殺人之后,迅速前逃,也看出了他的亡命之心。殺人犯沒有心,死刑是他最終的結果和最后的歸宿。? ? ? ? ? ? ? ? ? ? ? ?
江西六天內連殺3人罪犯曾春亮,被判處死刑,你們如何看待呢?2021年1月11日,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對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至此,自2020年8月8日起,在6天之內殺害3人,重傷1人的曾春亮,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盡快槍斃我吧”是曾春亮對法官做的最后陳述,無論是真心認罪伏法,還是急于“求死”,不久的將來,曾春亮都將用命去向那些無辜被他殺害之人贖罪。
多年的監獄生活,沒有讓他洗心革面
曾春亮在犯下滔天大罪之前,前前后后在監獄中度過了十幾年的時間,大多數犯罪行為都是盜竊。
盜竊,無非就是因為好吃懶做,想要不勞而獲,既不想付出辛勞,又想得到錢財。大部分盜竊之人都是這樣的心理,并且伴有一些不良嗜好。
曾春亮也有,他有賭博的嗜好,之前多是因為嗜賭,沒錢了就去偷,偷完沒被抓就繼續賭,周而復始。
在最后一次刑滿釋放后,偷盜的惡習在他身上依然沒有改掉。不要以身上沒錢當成盜竊的理由,天上不會掉錢,每個人的錢都是靠雙手一分一分掙來的。
當他再次重操舊業的時候,誰都沒想到,事情會朝著另外一個方向發展。
2020年7月21日,他來到被害人熊某美家想要盜竊財物,誰知竟然在熊某美家睡著了。當熊某美發現他的時候,叫來了兒子康某帥,雙方發生打斗。曾春亮刺傷康某帥手掌之后,逃離現場。在逃跑之前,他曾威脅被害人,敢報警就殺其全家。
被害人隨即報警,而得到消息的曾春亮在8月7日再次潛回康家,意圖報復康某帥。8月8日,沒有等到康某帥的曾春亮開始對其家人實施殘忍的報復行為,先后將康某帥的父母(康某國和熊某美)殺死,把康某帥的外甥傷害致重傷。
8月13日,曾春亮本欲去報復一個村干部,可是因為進錯房間,將駐村扶貧干部桂某平殘忍殺害,之后躲進附近的山上,直到下山被抓。
社會 危害性極大
手段極其殘忍、后果特別嚴重、 社會 危害性極大,這是那些判處死刑的被告人身上共有的“特征”,而 社會 危害性極大,則是最關鍵的因素。
從字面意思就很容易理解,這樣的人,因為心理已經扭曲,別說三觀,就連基本的人性已經喪失,隨時都可能對無辜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曾春亮初次進入被害人加盜竊,被發現后先傷人,再威脅。在得知對方報警之后,惡意報復,行兇殺人。
至于說網上有些人說被害人不該報警,這是錯誤的,這樣的想法只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給我們的正常生活帶來隱患。
如果人人都對犯罪分子忍氣吞聲,一味委曲求全,那么將會是整個 社會 的悲哀。而身處這個 社會 當中,難保哪一天我們也會受到犯罪分子的傷害。
因為對方報警,曾春亮就報復殺人。因為已經背負命案,在曾春亮看來,一不做二不休,多殺一人也沒什么不同。所以他又錯把桂某平當成仇人殺害。
后來的他,對于生命的漠視,對于法律的藐視,表現的淋漓盡致。在被抓之時,他表情自然,面帶微笑,你絲毫感覺不到他是一個殺人犯。而在法庭上那句“盡快槍斃我吧”,也充分顯示出他那種無所謂的態度。
他的罪行,他的手段,他的態度,都適用于死刑。
犯法判刑,殺人扺命,是一法制國家天經地義的事情。殺人魔鬼曾春亮被判死刑,咎由自取,理所當然,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該殺。不然怎么能警示世人呢?
案件回顧
2020年7月22號,曾春亮潛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的一戶人家中可能意圖行竊,其后被家中老人熊小美發現。曾春亮拿著螺絲刀威脅熊小美未果,與二樓聞呼救聲趕來的熊小美兒子康某展開搏斗。曾春亮螺絲刀攻擊康某,扎穿康某手指并扎傷其身上多處皮膚,打傷熊小美之后竄逃。事發后康家人立刻報警、驗傷,警察很快就確認了歹徒身份。
7月23日,康家人再次報案,并要求公安部門拘捕嫌疑犯,公安部門反饋會發出拘捕令,然而到案發前未發出任何網絡通緝。
7月24日,熊小美兒媳打掃家里時在三樓床底再次發現曾春亮的作案工具,康家人再次報警希望早日將歹徒抓捕歸案,7月25日上午9點多樂安刑警技術人員取走該工具。但在事發后,小鎮很多人均說歹徒仍然自由出入在鎮上餐飲等場所。康家只得在家中安裝四個攝像頭防范。
8月8號早上7點左右,曾春亮再次潛入這戶人家。熊小美在廚房做早餐,曾春亮拿著準備好的大錘從后面砸傷熊小美后,拿刀多次刺殺,喉嚨多處刺穿,身上大刀傷達七處。殺害熊小美后,曾春亮上二樓用錘子直擊熟睡的熊小美丈夫康某,致其腦漿崩裂當場死亡。隨后曾春亮又用大錘捶打旁邊熟睡的康某外孫小宇的腦殼,致其重傷現在醫院搶救。
8月13日早晨7時25分,山碭鎮厚坊村發生命案,一名駐村扶貧干部在村委會被殺。兇手高度疑似曾春亮。曾春亮逃跑過程中,逃回了老家厚坊村,在駐村干部村上的房間睡覺時,被回村的駐村干部在房間撞見,導致駐村干部被殺害。
從此曾春亮消失在了深山之中。
8月16日16時27分,經過8天8夜的地毯式搜查,嫌犯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被警方抓獲。
一起駭人聽聞的惡性殺人案終于破獲。
曾春亮個人經歷
曾春亮,1976年4月出生,曾長期在浙江等地打工為生。
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盜竊罪被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8月8日刑滿釋放。
2013年3月再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因其認罪悔罪,完成勞動任務獲減刑有期徒刑7個月。2020年5月12日刑滿釋放。
作案動機
與自己幾個兄弟不同,雖然同在外地打工,但曾春亮卻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工作不是嫌累就是嫌錢少,于是他開始動起歪腦筋,多次實施盜竊,也多次入獄服刑。但出獄后的他并沒有絲毫悔改,村里給他找的工作他嫌累不干,繼續干起了“老本行”,打起鄰村康家人的主意。
被發現后因聽聞警方在追捕自己,認為都怪康家報警才讓他又要過逃亡生活,因此動起殺人滅門的念頭,甚至7歲孩子也不放過,實在令人發指。
曾春亮出獄后曾找駐村書記郝園平解決住房和開辦采石場事宜,但未得到解決,如今他將康家一家殺害躲入深山,認為自己之所以落得如此境地,都是郝園平的過錯,因此起了殺心,但案發當天他因走錯房間而誤將駐村干部桂高平殺害。
法院宣判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盜竊一案”宣判。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曾春亮當庭表示不上訴。
個人認為
曾春亮本人沒有文化,又好逸惡勞,多次牢獄生活并沒有讓他從此改變,反而讓他的性格更加扭曲,認為這一切的不公都是由他人造成,最終成為一頭野獸一樣的存在,干下滔天惡行。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在監獄度過大半生的曾春亮,終于要親口品嘗自己種下的惡果了。
相信此判決一出,大多數網友跟我一樣拍手稱快。單是看到案件的經過,就恨不得親手撕了他,連7歲的孩童都不放過,這得是如何喪心病狂的人才能干出這等事情。
以我所見,生在法治 社會 的曾春亮是“幸福”的。犯下如此惡行,雖然他也要償命,但一顆槍子一瞬間的事,對他來說簡直太過仁慈痛快。如果放在古代,那得拉到菜市口凌遲處死才能解得了大伙的心頭之恨。
在2020年8月份轟動全國的江西連殺3人的曾春亮案件,于2021年1月11號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盜竊等罪一案,法庭當庭宣判曾春亮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不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人民幣2萬,這個判決真的大快人心,平民憤,讓死者瞑目,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曾春亮案件始末
2020年7月份剛刑滿釋放的曾春亮接連兩次潛入康某家行竊,在康家的三口睡覺的時候被康家人發現,雙方發生了激烈的肢體沖突,康家人通過報警解決,還警告曾春亮如果再來就讓警察抓他,這些話深深的刺激了曾春亮,他害怕再回到監獄,就產生了報復心理, 于是在8月8號偷摸潛入康家,用鐵錘殘忍的殺害了兩位老人,重傷一個小孩,曾春亮在行兇后潛逃,在逃亡第五天的時候,也就是8月13日將駐村扶貧干部桂某某殘忍殺害。
曾春亮案件當時引起了全國的轟動,因為他是當地土生土長的人,非常熟悉周邊的地形,抓捕難度很大,而且曾春亮是慣偷,心理素質非常強大,具有很強的反偵查的能力,膽子大,善于隱藏自己,在當時警方出動了上千人的警力進行大規模的搜山追逃,在各個村口設卡攔截檢查,當時曾春亮的殘忍行為引起了當地人們心里的極度恐慌,村民們為了早日抓大他自發的組織巡邏隊,配合警方抓捕。
在8月16號曾春亮喬裝打扮自己,戴著帽子騎著摩托車想蒙混過關,逃脫警方的追捕,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設卡的特警當場就發現了他,將他緝拿歸案,當時的曾春亮精神狀況非常好,而且衣著整潔,面部非常干凈,而且當他被抓的時候還挑釁警方說:我要是不下山,你們這輩子都抓不到我,曾春亮得有多狂,自己都被抓了還用挑釁的態度面對警方,他犯下的滔天罪行必須接受國家法律的制裁。
曾春亮被判處死刑
曾春亮案件經過警方半年多的調查取證,已經當時曾春亮的家人稱他有精神類疾病,但是經過專業的醫學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曾春亮作案時精神狀態正常,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不存在具有精神病的特征,是完全能承擔刑事責任能力的。
2021年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曾春亮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等罪名,數罪并罰, 一審判處曾春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罰金兩萬元人民幣,曾春亮當庭表示不上訴。
曾春亮被判死刑,真的是大快人心,還 社會 一個正義,讓死者可是安息了,讓在這半年多始忍受失去親人的痛苦煎熬的痛苦終于可以放下了,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小黑對這件事看法
曾春亮被判死刑真的是民心所向,因為他犯下的最不可饒恕,他就是一個殺人不眨呀的惡魔,他這種極具變態的反 社會 的人格對當今 社會 是一個大的威脅,他必須要為他的殘忍,對人生命冷漠的行為付出代價,接受國家法律的制裁。
這件事現在想起來真的非常氣憤,兩個老人本應享受晚年幸福生活,孩子還沒好好感受這個世界的美好,你怎么就忍心下的死手,難道你沒有父母嗎?你沒有兄弟姐妹嗎?你的兄弟姐妹沒有孩子嗎?你對人性太冷漠了,無情,自私自利,毫無人性可言,你就是殺人不眨眼的冷血惡魔呀。
還有你對駐村干部的殘忍殺害,那可是抹脖一刀致命呀,駐村干部與你無冤無仇,你們沒有任何的交集,只是因為他無意發現了你,你擔心你被暴露了,就殘忍的殺害,駐村干部桂某某也是有妻子,孩子的,他的家人還在等他吃飯,就是因為你讓這個一切都不存在了,變成了泡沫。
在六天內連殺三人,你罪加一等,不可饒恕,只有判處死刑才能讓無辜的死者安息。
曾春亮案件給我們的警示
一:孩子的家庭教育很重要,一定要重視,曾春亮從小就缺乏父母的關心,沒有接受很好的家庭教育,導致性格的缺失和極端。
二:人在外面,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當自己遇到危險了,要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千萬不要激怒壞人,要和他們打迂回戰術,找準機會逃脫出去。
最后請記住:人間正道是滄桑,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民的正義才是最重要的。
其實曾春亮被判死刑應該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因為他本身就是刑滿釋放人員,剛出牢門就是想著搶劫,而不是想著靠自己勞動去賺錢,他已經成為了 社會 上的威脅,但是令人惋惜的是他帶有的三條人命,他的做法不僅毀了自己,同時也毀掉了幾個家庭,其實我們從這起案件中完全可以想象出當時曾春亮的作案場景。
2020年8月初,刑滿釋放的曾春亮出獄后來到了江西樂山縣,準備偷點錢跑路,因為剛從監獄出來,家里也沒有親朋好友,又不好找工作,自己的思想也有點跟不上這個 社會 ,還在停留以前偷雞摸狗不會被發現的想法中,他先是來到了一個居民樓附近,看有沒有穿著打扮好點的,就這樣他盯上了家住這所小區的康國帥家中,通過觀察,在看到康某家里人都出去后,開始自己熟練的盜竊手法,最終成功進到屋子里,可能是連續好幾天沒休息好太累了,他進屋后,先是休息了一會,但是沒有想到竟然睡著了,直到康某妻子熊某回家看到他,曾春亮看到人回家,立馬慌了,直接推開了熊某,跑了出去,曾春亮跑了以后,仍然在這個村里沒有跑。
曾春亮雖然沒跑,但是村子里卻出現了警察,曾春亮懷疑康某家里報警了,所以曾春亮開始懷恨在心,在警察走了之后,他買來了,尖刀,錘子繩子,準備回去報復康某一家,就這樣8月8日凌晨,曾春亮通過康某家的鐵絲網上到了康某家的樓上,他先從廚房窗戶進入,用錐子打死了還在廚房的熊某,然后去臥室用刀殺死了康某,就在曾春亮以為沒人時候,聽到了康某的小孫子叫聲,于是就用錘子將康某小孫子從床上錘了幾下,看到小男孩躺到了床下,以為死了,也就不再去管了,之后曾春亮開始的搜尋康某家中有錢的東西,拿走了家里的幾千元現金和手機后,跳窗逃跑。
第二天康某的女兒給康某打電話,家里沒人聽,康某女兒就立馬回家看看,當她打開門看到家里的一幕后,瞬間感覺天昏地暗,立馬報警,并且撥打120,慶幸的是目前小男孩被搶救了過來,警察在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并且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但是曾春亮事發后沒了消息,很多人懷疑他跑進了山里面,就在大家準備進山搜查的時候,曾春亮有開始作案,這次他殺了距離案發現場附近隔壁村的駐村干部,警察也迅速查找線索,最終抓住了這名瘋狂殺人犯。
剛剛出獄又重新犯罪,這樣的案件時有發生,給 社會 帶來更大的危害。我們的監獄在改成罪犯的過程中,能不能對罪犯出獄時的認罪態度,思想轉化程度,有無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做一個評估。對那些確有重新犯罪傾向的刑滿釋放分子,可以提醒其居住地公安部門予以監視。也可在電視上公布照片,提醒 社會 防范。
這個判決完全沒毛病,說實話已經是最嚴的處罰了,如果是古時候那就是凌遲,那才是生不如死想死都難,以曾春亮的罪行來看,死刑綽綽有余,不死刑對不起他的罪行,盜竊被發現威脅不允許報警,在這個過程中已經傷害了他人,在事后發現當事人報警,曾春亮計劃入室殺人。
在殺人后逃跑的過程中,又再一次入室殺死一名扶貧干部,這樣的行為惡劣到什么樣的程度可想而知,最主要的是第一次入室后當事人報警后,曾春亮還在大街上溜達,最終造成了曾春亮的入室殺人,第一次是報復殺人,第二次是故意殺人,這些都是重罪,在古代可是要受到極刑的,現代只有死刑而已。
曾春亮殺人案件,已經經歷了一審,這個案件并不復雜,不管怎么樣就憑他身上的那么多命案,死刑是必然的,因為造成的影響太惡劣,影響的不只是 社會 ,還有某些人的形象,所以曾春亮死刑是必然的,而且他當庭認罪,表示不上訴,說明他其實很明白自己的行為是什么樣的后果。
反正上不上訴其實結果都一樣,而且他自己完全知道自己根本沒有上訴的理由,一審這個結果二審他也跑不了,因為案件證據確鑿所有的證據鏈非常的完整,所有的東西都證明了他的罪惡,死刑是他必然的歸宿,他也必須要死,他得罪了不應該得罪的人,損害了一些人的臉面,他還能活才怪了。
這個時候不會有什么精神病之類的理由,根本不可能是,而且他的罪行足以讓他死好幾次了,現在只是死一次算是便宜他了,好幾條人命啊,這種罪行什么理由都不可能開脫,不死不足以有震懾的作用,從他出手的那一刻,他的結局就已經注定,他完全知道自己做了那些事情的后果,但是他仍然做了。
其實這個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不久的時間,案件從發生到偵破,再到審理和審判在到現在的判決,其實也只是幾個月的時間,這個效率是非常快的,只是在發生之前和發生之時的那段時間,讓很多人看明白了一些東西,曾春亮的案件那么快的了結,也說明了想挽回一些顏面損失而已。
曾春亮雖然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但是無辜受害幾人無法再活過來,如果當初受害者報警能夠得到重視,也就不會造成這么多人的慘劇。
曾春亮本來就是有前科出獄的被放出來還不安分,害死幾條人命,曾春亮開庭被判死刑后,康樂瑩給自己父母微信發消息說曾春亮終于付出了代價,可是她的父母卻再也回不來了。
曾春亮被判死刑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惡徒如果還讓他逍遙法外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事,在開庭的時候受害者女兒康樂瑩沒有出席,主要是為了不想看到曾春亮這個惡魔的嘴臉。
曾春亮這個人可憐,可悲更可恨,從小條件條件不好,寄人籬下生活,后又交友不慎,小偷小摸,好吃懶做,不思悔改,最后犯下滔天大罪。
這也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像那些并不是犯很嚴重錯誤的人,判刑出獄后,因為和 社會 脫節多年,又有前科,出獄后不好找工作,很多用人單位都會因為有案底拒絕,只能做些苦力活,也可能會受到人們的鄙視瞧不起。
有些人是真心想悔過,但是因為被世人的鄙夷和出來后工作問題,都會導致這些人從新走到那條路上,所以建議在出獄時應該先培訓并且出獄后除了公安機關,其他單位查不到別人的以前犯罪記錄,不然像那些想改過的人還是會再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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